旅行证回国上户口流程

旅行证回国上户口流程

持旅行证回国人员,根据其户口性质和回国定居目的,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户口:

一、华侨回国定居

适用条件:

  • 符合华侨回国定居条件的人员。
  • 具体条件请参见当地侨务部门或公安机关的规定。

办理流程:

  1. 向拟定居地县(市、区)侨务办公室提出申请。
  2. 侨务办公室受理后,对申请人进行审核,并作出准予或不予准予的决定。
  3. 经审核准予华侨回国定居的,由侨务办公室发给《华侨回国定居证》。
  4. 申请人持《华侨回国定居证》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。

二、非华侨回国定居

适用条件:

  • 不符合华侨回国定居条件,但自愿回国定居的中国公民。
  • 18周岁以上人员,需本人自愿提出申请;18周岁以下人员,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。

办理流程:

  1. 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。
  2.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,对申请人进行审核,并作出准予或不予准予的决定。
  3. 经审核准予回国定居的,由公安派出所发给《准予回国定居通知书》。
  4. 申请人持《准予回国定居通知书》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。

所需材料:

  • 旅行证
  • 《华侨回国定居证》或《准予回国定居通知书》
  • 户口迁移证明
  • 结婚证(已婚者)
  • 出生证明(未成年人)
  • 其他必要材料

办理时间:

  • 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。

办理费用:

  • 户口迁移费、印花税等。

注意事项:

  •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、准确的材料。
  • 如有虚假材料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  • 金桥翻译公证公司 Golden Bridge Translation Services

    电话:518-956-5673 (SAM)     电子邮件:nycjinqiaofanyi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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